关于开展“我的2008”征文活动的通知
各村、各企事业单位、机关各科室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,扎实推进北京奥运水上项目外围运行保障工作和环境建设,进一步激发全体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参与奥运、服务奥运、奉献奥运的热情,向世界展现“人文奥运、绿色奥运”的思想理念,展示全社会积极进取、同心向上、追求卓越的精神风貌,天竺镇党委、天竺镇人民政府决定开展“我的2008”征文活动。具体实施方案如下:
一、活动日程安排
自4月7日开始,以“我为奥运做点什么”为主题面向全镇征文,上报日期截止到5月31日,评选活动6月底结束。
二、征文内容及要求
(一)内容。
征文要结合个人思想、工作、生活的实际,或身边的感人事迹,抒发自己的真情实感,体裁不限。例如,作为企业职工,如何立足本职岗位,推进改革创新,服务企业发展;作为机关、事业单位和村级干部,如何立足本职,创新、提高服务水平;作为普通居民,如何提高文明素质,为绿色奥运、人文奥运、平安奥运做贡献;作为流动人口,如何发挥主人翁精神,在促进社会和谐、服务奥运上发挥作用;作为一名共产党员,如何在工作、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
(二)要求。
1.高度重视,广泛发动。各单位要积极动员干部、职工参加征文活动,保证参与面广,作品质量高。各村、双管单位至少上报5篇参选文章,中学、小学、幼儿园至少上报10篇参选文章,各企业至少上报10篇参选文章。
2.主题鲜明,内容健康。
3.短小精悍、言之有物,800-1500字。
4.征文请注明作者单位、姓名、电话,提交电子文档。
5.各单位请于2008年5月31日前将征文报送到天竺镇宣传部,由宣传部组织评选。
(三)联系方式。
天竺镇宣传部联系方式:
联系人:陶建华 联系电话:80462349
可用U盘直接报送,也可通过电子邮箱报送至tzzxxk@126.com(标题注明“我的2008征文”字样)。
三、奖项设置
个人奖:征文结束后拟评出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,并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及奖品。
单位奖:根据各单位组织征文的数量、质量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。
天竺镇党委
天竺镇政府
2008年4月2日